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孔雀团队项目验收)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01浏览:2459事项名称 |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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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短语 | 无 | 日常用语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120 ( 工作日 ) 查看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 | 60 ( 工作日 ) 查看说明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在线预约地址 | 无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IV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是 |
实施主体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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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一次办 | 业务系统 |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14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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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合格证书 | 其他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基本编码 | 44200300601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30059071685X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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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4030059071685XK344200300601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4030059071685XK344200300601232 |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殊程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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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核查,专家评审 | 90工作日 | 查看说明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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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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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
1.承担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研究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2.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将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二)申请复议验收
1.承担单位已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
2.承担单位在《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将纸质复议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三)申请项目延期
1.承担单位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被迫延长开发周期,无法按期申请验收;
2.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且延长不超过1年;
3.承担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申请交至市民中心C区5051室。
合同到期申请验收和申请复议验收的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如下:
1.一式二份,统一使用白色封皮,页码连续编写,按附件所列清单顺序胶装。一本装订不下的可分上、下两册装订。
2.打印(复印)资料时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书脊标注本项目验收年度(如2017年)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该事项适用容缺收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资料,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材料,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申请。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书面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分批组织专家验收(专家验收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4.审批
市科技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在批次验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拟定验收结果,经分管委领导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后,委主任办公会于20个工作日内审议。
5.办结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验收结果决定,并将验收结果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10个工作日。
6.送达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网站公布的方式,自行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打印验收结论。验收结果为“通过”的,打印验收证书;验收结果为“复议”的,打印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复议通知书;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打印验收结论。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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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复印件 | 原件:0 复印件:2 纸质/电子化 | 支持容缺处理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2 | 我委同意变更合同的书面批复资料复印件 | 原件:0 复印件:2 纸质/电子化 |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3 |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原件 | 原件:2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
4 | 项目科技报告原件 | 原件:2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
深圳市各区政府资助项目更多>>
全国服务热线:4000755412
(龙华):龙岗: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31层
(南山):讯美科技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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