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联合总部大厦 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指南
来源: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4095深圳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联合总部大厦租赁申请
大厦位置:深圳高新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
出租面积:每层建筑面
积约2000平方米,按整层出租,共计12层;
租 金: 80元/㎡;
租 期:不超过5年;
装 修: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已装修;研发办公用房为毛坯,地面只做水泥砂浆,入驻企业需自行装修。
空调:中央空调。
(一)《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二)《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单个企业申请不超过两层。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在海内外上市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新三板除外)或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创办的企业;
2.近5年内未曾在深圳购买过政府优惠的产业用房或产业用地;
(二)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优先安排:
1.市政府重点支持的创新型企业;
2. 获得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的企业;
3.公司股东或负责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企业。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园区管理->申报项目->产业用房租用(联合总部大厦))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2016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六)优先支持证明材料;
(七)近5年内未曾在深圳购买过政府优惠的产业用房或产业用地的说明函。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1日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四)联 系 人:周行椿、柳相辉(88103984、88103764、88103957)
(五)受理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6室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审核――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达批准文件。
30个工作日内发布申请结果。
证件:批准文件。
申请单位须在批准文件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入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重新安排其他企业入驻。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办理入驻。
不收费。
无年审。
深圳市各区政府资助项目更多>>
全国服务热线:4000755412
(龙华):龙岗: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31层
(南山):讯美科技广场
官网公众号
官网微信号
高新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深圳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 | 高新企业名单检索 |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查询 | 政府扶持项目 | 深圳政府资助项目 | 深圳政府扶持项目 | 政府扶持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创业资助 | 政府扶持项资金 | 项目申报 | 深圳人才补贴 | 人才补贴申请 | 深圳各区人才补贴 | 龙华区人才补贴 | 宝安区人才补贴 | 福田区人才补贴 | 南山企业人才补贴 | 深圳各区项目申报 | 龙华区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政府补贴 | 政府补贴项目 | 政府资助项目 | 政府补贴项目申请 | 深圳政府补贴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申请 | 知识产权贯标 | 商标注册 | 高新专项审计 | 高新专项审计报告 | 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 研发费专项审计 | 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审计 | 财务审计报告 | 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报告 | 审计资源渠道 | Copyright 2012 | 中企政策网 | 版权所有 | 相关文件通知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第一时间删除 | 粤ICP备12072402号-2